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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关联交易合同的公示
根据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大学理工医科科研合同管理细则(试行)》第三十二条等的规定,为确保我校科研合同签订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对一项关联交易合同公示如下:
一、科研合同类型:厦门市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感染与耐药分子诊断联合实验室;
三、项目负责人:许晔;
四、项目关联方: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合同金额:本合同暂不涉及合同金额。待联合实验室批准立项建设后,关联方在三年内每年向厦门大学提供横向科研经费到账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六、主要内容:与关联企业共同申请“厦门市感染与耐药分子诊断联合实验室”。厦门大学负责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分子诊断技术,解决分子诊断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并将其应用于系列感染与耐药分子诊断试剂的研发。关联企业负责开发感染与耐药分子诊断设备和关键原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整合感染与耐药分子诊断试剂和设备,开发全自动一体化感染与耐药检测系统,进行示范应用和推广。合作双方各自独立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独立完成方所有,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所有。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十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项目盖章立项等相关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科研合同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厦门大学科技处提出。异议书应包括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异议未处理完毕的项目,不能给予立项。
联系人:邹老师
电子邮箱:zouqin1177@xmu.edu.cn
联系电话:0592-2185701
附件:异议书(格式文本)